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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聚眾淫亂罪”,你知道的都OUT了!更有甚者自投羅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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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聚眾淫亂的朋友肯定翻白眼:你才OUT了,那點事還用你在這掰扯?故弄玄虛!

不經常聚眾淫亂的朋友肯定也嗤之以鼻:那不就是一幫人做些不可描述之事嗎?

有些人也是這么想的,以為打打擦邊球是沒事的,結果還是進去踩縫紉機了!

生活,遠比你想象的更精彩!

2018年12月28日,老張邀老潘在安徽省郎溪縣朗庭國際KTV包廂唱歌。

小姐魚貫而入,老張選了孫某彤,老潘選了梁某。

老張把一千元現金摔在茶幾上:小姐姐,放開玩!來,你倆把潘哥褲子扒了!

倆美女那真不是白給的,三下五除二把老潘的褲子扒下!

而且不用吩咐,二話不說就給老潘打那個天上飛的東西!

老張則把這香艷的場面拍成了小電影。

老潘當然不甘示弱,干凈利落地把梁某的上衣脫掉,上嘴……

空氣中彌漫著荷爾蒙的氣息!

老張看到老潘玩得爽,又把一千塊錢砸在桌子上,面向孫某彤:你給我搞一伙!

這是不是安徽話呀?

不懂也不要緊,身體動作是共通的語言。

孫某彤點頭說“好”。

能不好嗎,有1000塊錢呢!

于是老張把孫某彤帶到包廂內的衛生間,倆人發生了性關系,并讓孫某彤為其KJ,同時用手機拍了視頻。

出來以后,老張興致不減,又讓梁某脫掉上衣露出RF,倆人跳了一段艷舞。

其實走了也就沒事了,反正叔叔也沒發覺,而且是現金交易,死無對證那種。

但是老張第二天又回來了!

非但回來,還把叔叔帶來了!咋回事?

12月29日9時,老張報警,說昨晚在朗庭國際KTV 唱歌后錢對不上了。

嗚呼哀哉!

我看你不是缺錢,你是缺那種金屬。

叔叔一認真,這伙計就把昨晚干的好事一字不落地說出來了!

喝酒誤事,喝花酒誤大事!

案件以“聚眾淫亂罪”起訴到了法院。

說到這,是不是很多人一臉黑線?這也是聚眾淫亂嗎?

似乎不是很亂的感覺,也不是很淫的感覺,距離歐美片兒那種一屋子亂哄哄的多P似乎差了很遠。

好吧,那就先看看法律怎么規定的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一條規定: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,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也就是說,處罰的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。

什么是“首要分子”呢?

《刑法》第九十七條規定:本法所稱首要分子,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、策劃、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。

這么來看老張組織的這場轟趴,說他是首要分子,應當沒問題了

“多次參加”是指幾次呢?

《立案追訴標準》規定,是指聚眾淫亂活動三次以上。